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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報撰稿人乙骨被判誹謗創價學會

(乙骨發行的雜志《論壇21》)從創刊之初,到本案所涉及的這期,一期不漏地刊登批判控訴人(創價學會)及有關人員的報道。
      --引自東京高等法庭矢崎秀法官的判決(2003年5月29日)(注1)

【參考資料】

乙骨是個怎麼樣的人?

日本有幾個撰稿人專給小報寫一些聳人聽聞的報導,來中傷創價學會。自由撰稿人乙骨正生是其中最活躍的一個。到2002年為止,他在小報上發表的67篇文章中,有65篇是攻擊創價學會的。他還自辦以攻擊創價學會為目的的雜誌《論壇21》,每期都刊登攻擊學會的文章。

由1999年起,創價學會數次以侵害名譽為由起訴乙骨及刊登過他的文章的雜誌出版社。這些訴訟都幾乎以創價學會為勝告終。

乙骨原本是創價學會員,曾就讀於創價大學。1977年競選學生自治會法學系執行委員長,兩度落選後,脫離創價學會。其後,在日蓮正宗反創價學會僧侶集團的機關報上開始了反創價學會撰稿人的生涯。

乙骨直接參與了近年對創價學會的主要攻擊。他為信平信子主持記者招待會,也參與策劃把白山事件拿到電視實況轉播的國會審議上,至今仍時時為日本小報發表褒貶學會的言論。

無事實根據的謊言

《週刊新潮》1999年7月刊登一則報導,指責創價學會利用東京都重建計畫,透過掛名公司炒高地價。創價學會於當年10月起訴出版《週刊新潮》的新潮社、其主編及就此報導發表評論的乙骨。


《周刊新潮》刊登出版社、主編的道歉(2002年12月26日)。
2001年12月3日東京地方法庭認定報導的指責缺乏事實根據,命令新潮社及主編賠償400萬日元(約36,000美元),並公開道歉。道歉啟事告刊登在《週刊新潮》2002年12月26日號上。乙骨被命令連帶支付賠償金中的100萬日元(約9,000美元)。

判決嚴厲指出:「採訪極不充分」,「雜誌的廣告懸掛在電車上,在許多人的心目中損壞了原告(創價學會)的形象」(連結:日本的媒體),「被告乙骨的意圖或過失是不可否定的」。

2002年11月22日最高法庭駁回原告在地方法庭、高等法庭敗訴後的上訴。

乙骨一年內(2003年)在3起侵害名譽訴訟中敗訴

乙骨2003年在3起侵害名譽的訴訟中敗訴,其中2起是由創價學會起訴的。

2003年1月29日,東京高等法庭對乙骨在和歌山講演時憑空指責創價學會購買墓園建設用地時利用掛名公司非法圖利一事,做出侵害名譽的判決,支持地方法庭命令賠償50萬日元(約4,500美元)的判決,駁回乙骨的上訴。乙骨棄權上訴。

乙骨在另一起訴訟中的上訴也於2003年11月被最高法庭駁回。訴訟事關《論壇21》一則關於國稅廳調查某佛教寺院漏稅事件的報導。報導內容無事生非,將國稅廳調查寺院漏稅事件,寫得好像是在創價學會的告發之下進行的,對此,創價學會以侵害名譽為由起訴《論壇21》出版社和乙骨。最高法庭命令乙骨賠償50萬日元 (約4,500美元)。

繼續侵害名譽

2006年5月18日份的《週刊新潮》在一篇題為「九州之亂」的文章中,大篇幅引用了乙骨的話。乙骨旁敲側擊地指出,九州地區的數名創價學會幹部利用學會墓園中飽私囊,而九州學會某名「最高幹部」則涉及不正當男女關係。他還提到,那些嘗試揭發這些問題的會員都被除名。那名被稱涉及不正當男女行為的幹部是山本武。他以名譽被損為由,控訴了該雜誌的出版社新潮社、總編輯早川清,以及乙骨。

2007年7月18日,福岡地方法庭下判認定該文章含有誹謗成分,內容無事實根據,命令新潮社與早川賠償230萬日元(約18,800美元)、乙骨連帶賠償55萬日元(約4,500美元)(注:兩筆賠償額的美元等值皆以2007年7月的兌換率計算)。新潮社與早川還被令在《週刊新潮》上刊登道歉啟事。

《週刊新潮》與乙骨被判誹謗

2008年1月31日,福岡高等法院指出,該文章唯一的消息提供人已在書面上澄清,自己的言論全屬虛構。法庭在維持原判的同時,也嚴斥《週刊新潮》雖然連連敗訴卻再三捏造謊言誹謗學會的惡行。

被告向日本最高法院上訴,但卻於2008年11月4日遭駁回。福岡高等法院的判決獲得最高法院的確認。

山本的代表律師黑川忠行如此評述:「判決已斷定,這些損毀山本先生名譽的指責,是查無實據的。《週刊新潮》捏造報導的行為,已真相大白。法庭的判決極其妥當。」

2008年11月20日份的《週刊新潮》以新潮社董事長佐藤隆信,及總編輯早川清知名,為山本武刊登了一則道歉啟事。




 

[注:文中的美元按2004年5月29日匯率概算。]

注1:東京高等法庭矢崎秀一法官,2003年5月29日判決,案件編號(原審)平成14年(2003年)第167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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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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