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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市議員死亡有牽連的指控被判決為毫無根據

【參考資料】


《周刊新潮》刊登的報道:周刊雜志刊登女市議員朝木死亡與創價學會有關系的說法,後來被判為侵害名譽。
日本東京東村山市議會議員朝木明代於1995年9月死亡,警察及東京地方檢察廳經過調查,得出「自殺」的結論。遺屬認為其死亡與創價學會有某些關系。自1995年至2002年進行了多次訴訟,確定遺屬的說法毫無證據,是侵害名譽。

1995年9月1日市議會議員朝木明代墜樓,不久在醫院中死亡。朝木因偷盜嫌疑原本必須於四天後去地方檢察廳報到。據趕到墜樓現場的多人證言,她死亡之前幾次拒絕救助說「不要緊」。


周刊報道


乙骨出版的書籍: 1996年反創價學會撰稿人乙骨正生第一次以朝木市議員墜樓死亡為內容出版的《怪死》。
朝木明代墜樓死亡不久,丈夫大統、女兒直子認為她一貫批判創價學會,所以是被創價學會殺害,周刊雜志據此刊登了幾篇報道。直子和朝木明代的政治盟友矢野穗積市議員在他們(直子和矢野)發行的當地報紙《東村山市民新聞》上刊登了同樣說法。11月朝木父女和矢野市議員向法庭提出起訴,要求解散創價學會。(後來朝木等撤回這一要求)

政治變動

1995年7月最大的在野黨新進黨在參議院選舉中得票超過了執政黨自民黨,取得歷史性勝利,自民黨維持了40年之久的一黨專政告終隨後接二連三發生了這些事件。有關朝木明代死亡的指控及媒體的相關報道嚴重侵害了新進黨的主要支持母體之一創價學會的社會信譽。


朝木起訴警察

1995年12月警察經調查作出結論:墜樓死亡沒有可疑之處,朝木明代的死亡屬於自殺。翌年,朝木父女和矢野起訴創價學會、管轄東京都警視廳的都政府及抓獲朝木明代偷盜的商店店長等,但是被駁回。

1997年4月東京地方檢察廳調查完畢後結論,朝木明代死亡沒有可構成刑事事件的證據,不能認為是他殺,「自殺可能性極大」。對朝木方面的一連串說法都不予支持。

另一方面,創價學會以侵害名譽起訴以直子和矢野發行的《東村山市民新聞》,以及《周刊現代》《周刊新潮》兩個雜誌後獲勝。對於這些出版物肆意報道毫無根據的說法,法院命令向創價學會支付200萬日元(約18,000美元)賠償、《東村山市民新聞》(鏈接:道歉文告)與《周刊現代》(鏈接:道歉文告)登報道歉。




 

參考資料
年表: 裁判一覽: 媒體報道: 道歉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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