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莲正宗法主在法庭上败给创价学会2003年9月,就日莲正宗及其法主阿部日显指称学会非法在美国联邦政府的资料库中加进了虚假情报一事,最高法庭判决为侵害名誉,命令向创价学会支付400万日元(约36,000美元)赔偿金。 1995年1月,创价学会机关报报道了美国联邦政府存有关于“西雅图事件”的纪录(参照下述《日莲正宗因最高法庭劝告而撤诉》),即阿部日显在西雅图被警察查问一事,对此,同年11月日莲正宗及日显在正式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创价学会非法把“西雅图事件”的虚假情报加进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资料库。1995年11月30日日莲正宗又在机关报上刊登《揭露学会在美国搞的种种惊人罪行》,不仅同宗寺院及信徒,而且散发给国内的政治家、公共及教育机构或社会主要人物,多达135万份以上。对此,1996年1月创价学会以侵害名誉起诉日莲正宗及日显。2001年5月日显在他出版的着书中声称这一纪录是“捏造”。 2002年2月东京地方法庭作出判决,认定日莲正宗及日显的指称查无实据,是荒唐无稽的侵害名誉,命令日莲正宗赔偿400万日元(约36,000美元)。东京高等法庭裁定,日显指使日莲正宗宗务院作出这种声言,对这共同不法行为有责,认定他与日莲正宗须负有共同及个别的法律责任,命令连带支付上述赔偿。最高法庭4位法官一致支持下级法庭的判决,驳回日莲正宗及日显的上诉。 被最高法庭劝告,日莲正宗撤诉 创价学会机关报报道了日显深夜与妓女因付费发生争执以致叫来警察的事件,1993年日莲正宗及大石寺就此起诉创价学会侵害名誉。这一事件是日显1963年以宗教目的访问西雅图时发生的,现在被称作“西雅图事件”。2000年3月东京地方法庭裁定“阿部(日显)供述显然不可信”。“(创价学会出版物及所作的演讲等)指出的事项属实”,驳回日莲正宗及大石寺的要求。日莲正宗及大石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2年1月,由于东京高等法庭强烈劝告,日莲正宗及大石寺全面撤回了对被告创价学会提出的侵害名誉诉讼,双方和解。东京地方法庭的判决维持不变。创价学会律师团团长宫原守男指出:“创价学会报道此事是为了质问阿部日显当法主的资格。西雅图事件是关系到法主资格的重大事情”。 (注1) [注:文中美元按2004年5月20日汇率概算。] [1] 注1:律师团团长宫原守男的谈话《西雅图事件裁判终结的经过》,载于《圣教新闻》200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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