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价学会致自民党的抗议书
抗议书
1998年4月28日
自由民主党
干事长
加藤纮一阁下
一、 我们作为创价学会代理人,对贵党在机关报《自由新报》上刊登的报道提出如下严重抗议。
二、 贵党在《自由新报》上自平成8年(1996年)1月2日、9日合刊号刊登内藤国夫等人的系列报道《监视新进党=创价学会》,其中含有很多极为严重的侵害名誉的内容。
最为严重的是连续四次刊登的信平醇浩、信子夫妇对池田大作名誉会长捏造的中伤。这些报道完全是虚假的,品格低劣,明显侵害了名誉会长的名誉与人权。
三、 信平夫妇本来是在函馆利用干部地位从会员借了巨额的款项,接连暴露,被解除了职务。仅现在查明的,就多达5000万日元以上,法庭已作出判决,命令偿还。
信平夫妇对解任怀恨在心,反复进行诽谤。最后在《周刊新潮》平成8年(1996年)2月22日号上刊登毫无事实根据的“瞎话”,即所谓“手记”,並且不当地利用司法制度,提起民事诉讼,心怀叵测,妄图使之成为社会问题。
四、 信平夫妇声称的受害在诉讼中被反驳、反证,被要求作出具体解释时,连时间、地点都暧昧不清,做出了实际经历者绝对不会有的驴唇不对马嘴的解释。
我方主张这种不正当诉讼是一出“闹剧”,明示信平夫妇指称的虚假性质,对于时效正迫近的部分要求从速判决,同时将录音带呈为实物证据,要求法庭审查其内容。
对此,法庭按照我方的主张,将索赔分开辩论审判。这一决定从诉讼经过来看是极为自然的,表明法庭从双方的法庭交锋及书面内容等已充分了解本案的实质,即信平夫妇的说法的虚构性与不当性。
法庭原定于去年12月16日宣判,但就在12日,信平等要求法官回避,故意将审理拖延一时。其要求于今年2月2日遭东京地方法庭回绝,即时上诉也于4月6日被驳回。总之,这场诉讼实质上即将见分晓。
五、 然而,贵党对信平夫妇捏造的事实不做任何查证,竟四次在《自由新报》上刊登。进而在国会审议的场合也提出信平的虚假“手记”,並购买山崎正友等印制的“诉讼闹剧”广告散发全国,种种行径,大肆侵害名誉、侵犯人权。
六 信平夫妇的“手记”、诉讼内容极为不自然,凡是有常识的人都一眼就看出虚伪,况且学会立即发表了揭穿其虚伪性的反驳、反证。贵党在《自由新报》上刊登上述报道之际略做调查,凭常识就可以极其简单地判断真相何在。
为此,创价学会就上述报道对贵党提出严重抗议,其虚伪性既已明确,强烈要求立即在《自由新报》上撤回上述报道,並公开道歉。
创价学会代理人
律师八寻赖雄
律师福岛启充
平成10年(199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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