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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上记报道的报纸与道歉文告:市议会议员矢野穗积及朝木明代之女朝木直子的道歉登载于2002年5月31日发行的《东村山市民新闻》。 道歉函 创价学会: 矢野穗积及朝木直子自平成7年(1995年)9月27日第68号至平成8年(1996年)2月21日第72号在本报上刊登报道,内容若有其事似的形容贵会与捏造东村山市议会议员、已故朝木明代的盗窃事件有关,与杀害她有关。 但贵会参与捏造已故朝木明代盗窃事件及杀害该人的事实不存在,上记报道违反了事实。 为此,矢野穗积及朝木直子因违反事实的报道明显侵害了贵会的名誉,谨表示道歉之意。 矢野穗积 朝木直子 2001年12月26日 [注:载于《东村山市民新闻》第126号,200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