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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搭電車或地下鐵時,經常在吊掛著的海報上看到所宣傳的報刊的新聞標題……就算沒有詳讀報道的內容,這些每天都能接觸的中傷、道人是非的字眼,足可讓人心生惡感,更進而加深猜疑之心
                              …岡庭 昇(注1)

【參考資料】

《澳洲金融評論》(Australia Financial Review)曾經報道:「對創價學會的反感情緒在社會普遍可見,這都是……各類刊物的無度煽惑所造成的。」 (注2)

政治背景

日本的周刊小報是捏造與創價學會有關的讒言的主要媒體。導致這些不良報道出現的一部分原因,就在於日本的政治局勢。創價學會支持日本的第三大政黨――新公明黨。新公明黨時常掌握促成執政、在野兩黨派之間的政治權力均衡往任何一方傾斜的決定權。因此,日本媒體攻擊創價學會之勢在選舉前更顯洶涌。

不負責任的報道

此外,日本小報惡名照章,所寫的花邊新聞內容恣肆煽情,缺乏認真的虛實調查。《周刊新潮》是其中一個例子。這是一份非常暢銷的雜志,內容常帶褒貶學會的文筆。據傳媒的報導,作為《周刊新潮》的出版社,「新潮社」由2002年至2003年的兩年期間,在19起名譽誹謗民事訴訟中敗訴,被令賠償總額達6千萬日元。該周刊曾經把一名無辜男士誣指為1994年在日本長野縣松本發生的「沙林」事件的元兇(後被證實是奧姆真理教所為);暴露一位死於艾滋病的婦女的私生活和照片;譏諷水俁灣污染事件的受害者,指他們之中有人向政府裝病索賠。

當了《周刊新潮》的副編輯近20年的龜井淳對整個小報業界喪盡信心,最終還把工作辭掉。他說:「唯利是從(是他們的動機)。他們侵犯人權,以此增加銷量。他們從經驗中得知,只要所寫的文章能挑起人們窺探他人禍福以一盡己身幸災樂禍之快感的殘酷心態,雜志銷量便會上升。」 (注3) 新潮社的前特別顧問齊藤十一,在1995年受訪時提道:「文藝的世界是沒有正義與真實可言的。」 (注4)

日本誹謗法微不足道

在控告小報以流言飛文折損名譽的多起訴訟中,創價學會全數獲勝。可是在保護誹謗事件受害者這一方面,日本的誹謗法仍嫌不足。對出版小報的公司來說,作虛假報導,誹謗創價學會和池田名譽會長,所賺取的盈利,遠遠超過敗訴的賠償額。

「在媒體看來,與編造聳人聽聞的報道所賺取的盈利相比之下,(低數額的賠償)顯得無關痛癢」――渡邊武達 (注5)

美國法律專業雜志《國際比較法日報》(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里刊載的一篇論文指出,於1990年代的某個3年期間,在日本,一般在名譽誹謗訴訟中獲勝的原告,平均只得到93萬5千日圓(大約8千美元)的賠償,縱然近年來有逐漸增加的趨勢,終究無法構成足夠的防范效應,然而,在美國,名譽誹謗意味更嚴格的制裁,於同一期間的平均賠償竟達130萬美元。 (注6)

冷飯一再重炒的現象

許多與創價學會和池田會長有關的虛假報導都得到法庭的審理,其中包括詐稱遭性侵犯的信平信子、誣指學會與日本女議員墜樓事件有牽連的報導、憑空指稱學會與一名僧侶的死有關的譴責。學會連連勝訴,冤屈也得以昭雪。這些報導在日本的小報業界冒出後通常也傳入備受重視的國際報刊的篇頁。可是對於學會數年後的勝訴,這些報刊卻只字不提。







注1:岡庭昇,新聞工作者,於寫實片《Embattled Buddhists》(鮮為人知的歷史――創價學會)中受訪時的說話,此片於2003年由美國公共廣播電臺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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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澳洲金融評論刊物》(Australia Financial Review)(1996年10月14日)中「神圣之心,褻瀆之行」(Sacred Spirit Caught Up in the Profane)一文(第11頁),該雜志的資訊科技部編輯博伊德(Tony Boyd)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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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摘自日本人權組織「人權與報道聯絡會」的文章《周刊雜志的恐懼性:合謀與誹謗的歷史》(英文)(2004年3月15日)
(網址:: http://www.jca.apc.org/~jimporen/mission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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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摘自上述的《周刊雜志的恐懼性:合謀與誹謗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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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認知傳媒》90-91頁,同志社大學新聞、媒體與傳播系教授渡邊武達著,東京鉆石公司199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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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取自於《紐約法學院:國際比較法報》(New York Law School︰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2002年,318頁)刊載的「控制損害:為何日本司法應該設立誹謗事件高賠償的制度」(Damage Control︰Why Japanese Courts Should Adopt a Regime of Large Libel Awards),筆者為美國律師Jeffrey A. Ou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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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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